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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2009-03-01 13:17:47
普师专科班、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总的录取原则是:在综合考生各项加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享有加分等政策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1)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不含外市地学校)录取。普师专科班录取时设最低录取分数线,在面试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分三段)
第一段为重点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录取统招公费生,再录取指标到校生,最后录取择校生的顺序录取。
第二段为一般高中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录取公费生,再录取择校生的顺序录取。
第三段为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录取。实行市招生办录取和学校录取相结合的录取办法。填报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志愿的考生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自主招生必须在市招生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实行预招生,经市招生办按招生计划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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